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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上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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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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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与假释的适用对象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3日 来源: 温州知名律师   http://www.fzxsbhlaw.cn/

  林上乾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减刑与假释的适用对象

  核心内容:减刑和假释在怎样的情况下适用呢其适用需要遵守怎样的程序下面由为您介绍减刑与假释的适用条件及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




  减刑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减刑与假释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2、条件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减刑与假释程序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减刑与假释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机构做出了裁决,被申请人不愿执行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呢下面由刑法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继2002年后最高法院发布的第二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现就这两个司法解释涉及的劳动者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定等有关问题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作解读。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审理,有了仲裁的裁定或法院的判决,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或判决生效后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法院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定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上述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或实施某种行为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


  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法院受理与执行时间和程序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作为申请人应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调查。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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